凡貴賓於活動期間
完成中部 Lexus 粉絲團活動貼文步驟及資料登錄即可參加。
本次活動規則
步驟一
標註一位好友,並完成留言『#LEXUS新春紅包龍龍來』
例如@張天龍 #LEXUS新村紅包龍龍來
步驟三
完成個人資料登錄即可參加
2024/03/15公布得主
|
粉絲禮 |
數量 |
|
新光三越禮券 3000元 |
3名 |
|
|
|
|
車主 |
數量 |
|
新光三越禮券 5000元 |
2名 |
|
禮券、商品禮券、禮券餘額代用卡、餘額代用卡於全台新光三越消費時皆可使用,無使用限制; 非開立本公司統一發票之櫃位(7-11便利商店、Nespresso、新光影城、健身工廠、TESLA)恕不適用。 |
|
|
|
|
注意事項
-
參加者必須依照活動頁上指示於活動貼文,完成指定動作並填寫正確基本資料,方有本活動抽獎資格。
-
本活動抽獎規則已詳細載明於登錄網頁https://forms.office.com/r/jMjT6ZkcWN中,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時,即同意接受所有活動規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規則,主辦單位得以取消參賽資格並依法處理。
-
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的資料並非冒用或盜用第三人之個資或智慧財產權,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或第三方提出任何法律或侵權訴訟,得由參加者本人全權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同時主辦單位有權利取消該參賽者參賽資格並將相關資料自網路活動中移除。
-
參與本活動者保證所有填寫、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得獎資格;如有致生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
主辦單位對於任何不實或不正確之資料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
本活動採隨機方式抽出得獎者,主辦單位保有最後中獎審核與變更等值贈品之權利。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第8類規定,凡參加本活動之獎金皆屬個人之綜合所得總額,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1,000元,依法需納入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總額進行申報。若中獎價值超過20,000元者,得獎者另須自行負擔 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個人為 20% ),本稅款將由主辦單位為得獎者代扣。因此,凡於本活動中累積中獎價值超過1,000元之用戶,將於領獎時委由主辦單位提供提報中獎所得稅之簽收單據。
-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以實物為準,得獎資格不得轉讓他人,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兌換現金,且不得轉售獎項、贈品。
-
主辦單位在公告得獎者資訊後,若於三週內未能與得獎人成功取得聯繫,並確認得獎者欲前往領取贈品之營業所,得獎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另補發,資格亦不遞補。
-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佈於本網頁,恕不另行通知。